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
(一)笔试
笔试包括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教育考试科目由教育部根据国家统一高等院校入学考试模式,结合试点班特点按层次确定,报考专科的考生需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升本及第二学士学位的考生需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需参加专业综合I(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II(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分别负责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具体详情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
(二)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于9月20日、21日在银川市统一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
公务员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为160分。
回族考生,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10分。
(四)笔试合格线和面试人员名单确定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考试情况划定合格线,并按照1:3的比例分职位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招考名额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含加分)低于合格线者不得参加面试。
专业性强、生源少的职位,以及宁南山区九县(区)招考职位,可在全区统一合格线基础上,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适当降低分数段或降低面试开考比例。